内工建协﹝2024﹞13号
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落实自治区“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推进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程建设协会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第二章及第三章要求。
三、申请材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第四章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四、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申报项目由所在地建筑业协会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工程建设协会,其它地区直接报送至工程建设协会。
五、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执行,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工程建设协会将向获誉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
六、其他
1.凡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申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时止,申请材料按要求一式壹份报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以“**公司优质工程质量奖申请”命名的电子文本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4.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联 系 人:李 乐 范小英
联系电话:0471-5206530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12室
邮 箱:nmggczl@ngjx.sinanet.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金银)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