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建协﹝2024﹞14号
各建设工程监理会员单位:
为激励广大会员创优争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程建设协会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会员单位,均须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格。
二、评选条件
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企业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注册人员应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在本评选周期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业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团结进取。
三、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将向获誉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同时将评选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其他
1.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荣誉称号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予以授予。
2.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评选申请材料接收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17:00止,逾期将不再接收任何补充材料,电子表格由工程建设协会官网下载,申报材料按要求一式壹份报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5.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官 网:http://www.nmggcjsxh.org.cn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
内蒙古电力设计院西楼7层 712室
联系电话:0471-5206530
联 系 人:李 乐 范小英
邮 箱:nmggcjl@ngjx.sinanet.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评分标准》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评选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