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建协﹝2020﹞45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现将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巨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消极麻痹思想,内防反弹,进一步增强自觉意识和主动意识,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主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发展底线。
二、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加强“人防”、“物防”工作,规范人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等基本防控措施,力求“从我做起” 防控疫情。
三、应急工作:
严格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原则,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有条件的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应急能力。
各单位应把防控责任、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指导从业人员做好防控工作,以务实有效的举措,筑牢防线,推动自治区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