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DBJ/T03-108-2019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的执行力度和实施效果,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主要内容,2020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质量部分)西部区宣贯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DBJ03-108-2019,以下简称《规程》)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是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提升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场管控的重要举措。《规程》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为纲,依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自治区实际,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场管控要点、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标准、质量安全技术资料管控要点等进行了梳理和提炼,以防治质量、安全常见问题为抓手,突出了管控重点。此外,《规程》明确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统一了全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用表,对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宣贯主要针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相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和相关工程监理人员。
本次宣贯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控制规程》(质量部分)总则、术语、行为准则、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质量管理资料等内容。来自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各级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检测单位的700人参加,本次宣贯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