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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审批系统建筑业企业信息补录的通知

5989  2020 09 10 【关闭】 字体: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直报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针对近期建筑业企业和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不全、企业注册人员与企业资质无法关联等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已找出问题原因,为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在新审批系统中增加信息补录功能,现就信息补录功能的相关事宜通如下:

一、信息补录范围

(一)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除外)并申请新增事项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请事项已公告未取得或未更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二、信息补录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在线办理→新增资质事项

三、信息补录提交资料

(一)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四、信息补录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补录工作,从已有审核账号里确定1个账号专门负责信息补录审核,填写《信息补录账号报送表》加盖公章于9月11日前将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书所属层级,证书编号“2”开头的选择厅本级,证书编号“3”开头选择盟市级;同时正确选择企业的归属地。

(三)信息补录需填写已取得的所有资质类别和等级,准备申请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列入信息补录范围。

)本通知发出之日前已提交的信息补录申请全部做退回处理,企业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信息补录关联工作需1至2天时间,企业完成信息补录后1至2天后再进行其他事项申报。

电子邮箱:nmgzjtspc@163.com

咨询电话:0471-5332426

附件:信息补录账号报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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