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6]2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统一工程造价计价规则,规范定额的编制,提高定额编制质量,我司组织编写的《定额编制规则》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12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造价管理处。
电子文档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赵彬
电话:010-58933231
传真:010-58933216
邮箱:zhaobin@mail.cin.gov.cn
附件:1、《定额编制规则》(征求意见稿)
2、《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