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建协﹝2024﹞28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会员单位:
为激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创优争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荣誉称号的单位,应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创新精神,团结进取,社会信誉良好,业绩突出,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在本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评选结果在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官网平台与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征询有关管理部门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将向获誉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以示表彰,同时将评选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其他
1.2022-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荣誉称号由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授予;
2.凡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评选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00时截止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一式壹份报送工程建设协会,申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工程建设协会指定邮箱;
4.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5.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联 系 人:张心爱 陈 杰
联系电话:0471-5308420
邮 箱:nmggczj@ngjx.sinanet.com
官 网:http://www.nmggcjsxh.org.cn
地 址: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13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分标准(试行)
2024年8月6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分标准(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