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建协函﹝2024﹞6号
各会员单位: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2月20日17:00时前,将电子版意见回复至指定邮箱,由工程建设协会研究汇总后,将意见建议统一反馈至中价协有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电力设计院西楼7层713室
联 系 人:张心爱 陈 杰
电话/传真:0471-5308420
电子邮箱:nmggczj@ngjx.sinanet.com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
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4年1月23日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房屋、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