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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3281  2021 04 01 【关闭】 字体: 

内工建协﹝2021﹞5号

各会员单位:

3月22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全面动员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在广大社会组织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表示坚决支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积极响应专项整治行动号召,倡议如下: 

一、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关联;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其刊登广告;不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三、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