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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相关事宜的通知

5360  2020 08 19 【关闭】 字体: 

内工建协﹝2020﹞28号

自治区所属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为加强会员信用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的通知》(中建监协[2020]12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协会)决定在自治区所属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建监协)单位会员中开展信用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17:00时截止,请参加评估的单位会员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评估材料(壹份)报送至工程建设协会,并将同版电子版评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估程序

1.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试行)》,各单位会员在中建监协(网址:http://www.caec-china.org.cn/)会员系统企业管理界面内对本企业进行会员信用自评估,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企业承诺书(均加盖公章)须报送至工程建设协会。

2.工程建设协会经核查、公示等程序后,统一报送至中建监协,并记入单位会员档案。

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单位会员信用真实情况提出异议的,将责成相关单位核实、纠正,直至取消该单位信用评估资格。

三、评估内容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团队建设、依法纳税、员工权益保障、员工教育投入、技术装备;

2.优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获奖、表扬、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与应用、三体系认证、社会贡献、协会活动;

3.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违规行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考核缺项、黑名单、恶性竞争、信息失真、外地分支机构管理缺失。

四、评估要求

1.单位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用评估标准自行评估,不得弄虚作假;

2.单位会员信用评估要严格执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依规开展。

五、评估得分计算方式

最后得分X=基本信息得分×30%+优良信用信息得分×30%+不良信用信息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质量监理部

联 系 人:刘宇珍    范小英

联系电话:0471-5206530

邮    箱:nmggcjl@ngjx.sinanet.com

官    网:http://www.nmggcjsxh.org.cn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12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