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会员服务,促进行业管理,结合行业管理的任务,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造价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会议室召开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
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桂玲及专家徐波主持,专委会副主任刘新林、赵瑞萍、苏建国;专家李金晶、薛海红、王家卉、乔海铭、孙志华参加了此次会议,专家评审委员会主任姜振友列席。
会议中,专委员会副主任国桂玲首先代表协会造价专委会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抽取时间来参会,也感谢各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重视。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收取的指导价格收费标准。
随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2】65号)文件自2015年10月由发改委废止,内蒙古自治区无规范性收费指导依据,造成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行为,内工建协发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收取的指导价格,是对本地区造价行业至关重要的规范性指导文件。
内工建协先后于2016年5月25日-26日协会组织造价咨询专委会会员单位进行鄂尔多斯、包头、呼市地区进行收费标准调研,大家一致认为需要修订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指导意见,2016年9月1日进行了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讨论征求意见稿,2016年9月30日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收取的指导价格》第一次会议讨论,形成初步的基本格式,(依据新版造价咨询合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于2016年10月15进行第一次征求意见修改,然后专委会决定于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1月18日各专委会单位围绕4个维度(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程实施阶段)进行测算其收费费率。并于2016年11月22日进行了收费费率测定第二次讨论会。通过平均12家专委会测定的费率,得出其收费平均费率。
本次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第三次讨论会议。由各专委会主任及专家对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提出修改意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项内容,对每一条修改意见都认真思量,为推进造价咨询行业的良好发展做好铺垫。如无疑义后请各专委会主任共同签章表决,随后内工建协将正式行文发布此项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专家徐波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逐条向各位讲解,各位主任及专家进行了详细讨论,对各个阶段的收费划分标准做了部分改动。最后大家统一签字并盖章确认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最终版本。
会议结束时,造价专委会副主任国桂玲代表工程建设协会感谢大家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