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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及换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11390  2021 07 09 【关闭】 字体: 


内建人[2021] 126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规范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和换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部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和测试工作

根据施工现场人员岗位需求,各盟市可依托相关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我区单独设立的预算员、测量员、试验员等三个施工现场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培训计划后,可申请测试,测试合格的,核发培训合格电子证书。

二、开展全国统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工作

为做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选择个别培训机构进行试点,测试住建部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试点结束并完成系统对接后,全面推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三、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考核合格证书换证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符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每年不少于32学时),换发相应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其中安全员主要按“三类人员”中的C类人员进行管理,不再换发培训合格电子证书)。

我区参加继续教育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当完成统一的公共课程网络继续教育学时(共10课时,免收费用),公共课程学习网址:http://www.nmgjzpx.cn(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登陆学习。也可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网上办事系统栏目中,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人员考核(测试)信息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登陆),其他专业课程由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所在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或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承担。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做好换发证书和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本地区持证人员数量,多种形式开展继续教育,核对采集相关人员信息,确保9月底前完成证书换发工作。

四、强化施工现场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质量监管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实行全国统一证书管理,使用全国统一题库测试,培训合格证书统一编号。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和测试过程监管,督促本地区相关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提升培训质量,改进培训方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要落实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推动相关培训机构紧贴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更新继续教育课程内容,实现知识更新目的。

各相关培训机构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考核(测试)信息系统开展培训、测试、继续教育等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471-6945779,联系人:张雪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技术支持电话:0471-3240927,联系人:温都日娜(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能效测评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