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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防控疫情捐赠款物的倡议书

7030  2020 02 10 【关闭】 字体: 

内工建协﹝2020﹞2号

各相关部门、会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党中央决策的总体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民政厅的防控工作,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和任务依然紧迫,生命重于泰山,为遏制疫情加速蔓延势头、保障物资供应,需要社会各界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此郑重倡议:希望各会员单位大力弘扬“爱国、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大局,积极捐赠款物,用实际行动体现建设行业的责任担当,为疫情防控伸出援手,为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为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 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

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二)消毒类用品

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瓶)、抗菌洗手液(500ml/瓶)、泡腾消毒片(100片/瓶)、一次性医用消毒巾(100片/包)、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450ml/瓶)。

(三)医疗设备

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四)医疗物资捐赠联系电话0471-4923695/4926205,须先行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除上述物资外, 其他物资捐赠暂不接收。

二、接收爱心捐款的账户

账户一: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昭乌达路支行

账  号:50180188000049318

行  号:3031991000088

账户二:内蒙古红十字基金会

开户行:光大银行呼和浩特昭乌达路支行

账  号:50180188000047955

三、有关情况说明

1.为方便为会员单位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明确捐赠意向。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以网上银行在线捐款为主要渠道, 捐赠时请注明“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或武汉)抗击新型肺炎一线”。

3.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致电:0471-4923695/4926205。

4.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由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各会员单位捐赠时,请将捐赠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指定邮箱,将由专人核对统计,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捐赠证明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

联 系 人:杨海瑛    李  卉  

联系电话:0471-5308467

邮    箱:nmggcjsxh@ngjx.sinanet.com 

官    网:http:///www.nmggcjsxh.org.cn

地    址: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西楼7层711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段)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