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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包头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研会议

7676  2016 05 26 【关闭】 字体: 

  会议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研讨:

1.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

2.研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收取的指导价格》草案细则。

  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秘书长李洁同志主持,常务副会长杨金光、副会长刘新林、副会长国桂玲以及内蒙古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刘伟等19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应到22家)。

  会议中,李洁秘书长代表协会造价专委会感谢包头地区企业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并简单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是由秘书处草拟、协会专委会主任会议研讨后形成的征求意见稿。

  李洁秘书长介绍《行业自律公约》的产生过程、依据、内容,协会是行业协会,《自律公约》是为了做好自我约束,共同维护行业发展,从草拟到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经过两个多月时间,希望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自我约束做起,重在企业自我坚持。依据协会秘书处多方咨询,《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2】65号)文件自2015年10月由发改委废止,该文件自实施至废止历时三年之久,能够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建议以此为基础,增减内容、适当调整。

各企业对就以上内容提出建议、意见:

1.从业人员的流动性问题,应该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细化从业人员自律范围,建立信用体系。

2.保护咨询企业,应加强对外地企业竞争及挂靠现象的治理,加强市场恶性竞标、压价行为的规范。

3.建立诚信体系建设,组织企业评优选先,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4.规范指导价格、从业收费标准,完善指导价格体系。

5.关于65号文件的取费不合理,核减额加核增额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方来付咨询费这条不合理应调整。

6.完善收费标准的内容,应细化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服务范围、内容;适当调整优惠的浮动值范围;调整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计费基础。

7.特殊工程,零星工程建议单独收费。

8.建议设立保底收费标准。

会议结束时,李洁秘书长代表协会秘书处感谢参会企业提出的建议及意见,请包头企业将本企业的建议、意见书面回馈至协会秘书处。并代表秘书处向参会企业汇报了协会秘书处2016年第二季度工作安排的实施情况,对已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给予的工作支持表示感谢。